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4-12-09
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科合院发人字〔2022〕47号文件精神,经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24年度职工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所年度考核工作委员会

主任:宋云涛

成员:吴新潮、刘甫坤、陈俊凌、胡建生、徐国盛、陆坤、何友珍、高翔、钱金平、黄素贞

二、职工年度考核时间安排

1、全所职工20241213日之前准备好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2、各部门在20241216—202512日之间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安排年度考核工作。

三、职工年度考核相关安排及要求

1、考核对象:本年度工作满9个月及以上的研究院在岗人员(含在站博士后),见附件1。其中本年度在研究院以外单位工作超过6个月人员需提交原单位考核鉴定说明。

2、以部门为单位开展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各部门自行组织成立基层考核小组。

基层考核要求:各部门需按文件要求,严格把关,公平公正,对职工本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作出考核结论。若有与事实不符情况,所考核工作委员会将予以问责。

3、中层干部参加所在部门考核所人事通过线上进行基层民主测评,征求所在部门职工对其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评价意见。

4、所领导班子成员以述职报告形式在由所工会、职代会代表、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层干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考核会上进行考核,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5、各考核小组负责向所考核委员会报送:

(1)优秀职工名单(按各部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0%推荐),见附件2;提交优秀人员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100字以内),见附件3;基层考核小组成员名单

(2)所领导班子推荐优秀人数不占所基数比例不得超过班子总人数的四分之一。

(3)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名单,其中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提交存在的主要问题电子版(200字以内),见附件4

四、年度考核有关政策

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科合院发人字〔2022〕47号文件。

五、职工年度考核内容和标准

1、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工作成效、创新性亮点工作及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团队合作、工作设想等作为补充说明供评优参考。

2、科研、支撑、管理岗位人员参照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一般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价参考标准》内容,见附件5

3、根据院课时登记文规定:继续教育与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考核优秀人员报送综合办部门核查其课时完成情况,将其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六、上报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的要求

1、请准备部门工作报告(Word版)及部门工作汇报PPT报告(电子版),报告要凸显重大项目争取及研发进展、人才培养、国内外影响力等方面取得成果。以上电子版文档于20241231日之前发送至叶华龙,邮箱:Yehualong@ipp.ac.cn。       

2、各部门在20251月3日之前将年度考核结果和获上级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名单、获奖复印件交综合办黄蔚平,邮箱:wphuang@ipp.ac.cn。

3、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通过物质院OA系统在线报批,职工可按照(附件6)先准备电子版,具体在线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2.优秀职工推荐名额分配表


3.考核优秀人选单位推荐意见


4.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单位评定意见

5.一般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价参考标准

6.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

202412月9